在電台聽到的故事,不知誰是原作者,但覺得頗有意思,節錄如下:
一頓歷時89分鐘,價值274元的晚餐。一對男女戀人步出餐廳。
男的吃這頓飯吃得好辛苦,因他85分鐘都用了來想著公司的
那份計劃書該怎樣做,幸好女的一點也不發覺他心不在焉。
女的對男的說:「現在不算太晚,你不用送我了,我自己回家吧。」
明天就要交計劃書的男友,"立刻"答:「好呀!那你小心點了,回家致電給我吧。再見。」男的飛快回家,去埋首他的工作,他不停的做直致電話響起。他看看鐘原來已經半夜三時許,是誰這麼夜來電?他接過電話,原來是他的未來外母:「我女兒現在還沒回家,你不是和她去了吃飯嗎?她怎樣了,我好怕......」男的才記起女的說回到家後會致電他報平安,但現在已經夜半二、三時她為什麼還不回家。男的心亂如麻,最後還是報警求助。去到警局,警員問他: [ 她失蹤時的衣著是?」男的:「這...她......想不起來...」警員:「不打緊,你先放鬆一下,那衣服的顏色總會記得吧?藍色? 紅色?」男的:「我...我只想著份計劃書,吃飯也低下頭...我不曾看過她的...」警員:「她的髮型呢?長髮?短髮?」男的:「我跟她一起很多年了...我所以...怎麼她的東西我一點也想不起...」警員:「你說她是你女友,你們最近很少見面嗎?怎會連髮型也不知道,那她有帶首飾,手袋嗎?」男的也是無言以對。
離開警局,男的覺得很驚訝,驚訝他對女友的"不上心"。多年來他已把愛情的感覺當成一種習慣,就連對他的女友也"習以為常",已經不把她放在心上了。
已過了三天,女的還是音訊全無,這三天男的除了擔心女友的安危,就是不停的想:「她的髮型、她的衣著,我怎會不知道的!我一定要記起來!」這夜,男的經過一條幽黑、灰暗的長街,竟看見女的就站在長街的盡頭。男的高興得跑向她,想緊緊的擁抱她。但走到女友的面前他就改變了主意,他雙手按著女友的肩膊,說:
「等一下,先不要動。讓我看清楚你,你的頭髮、你的衣著,我要好好的記著。回想起那晚,其實是你發現我還有工作在身,想我早點回家工作而叫我不用送你的。一直以來只有你還關心我的感受,而我卻不理會你。但不要緊,我已知道應怎樣去愛
你、珍惜你。相信我,你的一切一切今後都會常在我心中的。」女的:「你終於都懂得理會我的感受,懂得珍惜我了...可惜已經太遲......」
男的忽然醒過來,原來剛才的是一場夢。夢醒後男的努力去想,夢中女友的衣著、髮型,但還是記不起來.....隔天,男的終於再見回他的女友,就是在警員帶他到殮房認屍的時候......望著躺在停屍間的女友,男的哭著說:
「我終於知道你的髮型,衣著,我現在才真正的看真你。我會記著的,永遠都會記著的...我剛想到要珍惜你...你醒醒呀...不要就這樣離開我好嗎......」男的剛學會珍惜,卻已後悔莫及。現在他除了哭泣,就什麼都做不了......
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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